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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江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獲悉,根據美國《雷斯法案》修訂案,要求企業提供木材供應來源,禁止非法來源的植物及林產品交易,第三階段將從2009年10月1日開始,范圍是進一步加工或較為復雜的合成物,這將對江蘇木制品對美出口產生影響。
根據江蘇相關企業反映,該法案帶來三方面不利影響:申報內容涉及面廣,交易門檻提高,提高企業出口成本;美國各州法律訴訟不同,尺度不一,執法復雜性與未知性增大;提供木材合法性證明存在困難,因為國內速生林來源是農民,很難提供相關合法采伐憑證。
業內人士均表示,隨著《雷斯法案》修訂案實施日期的臨近,江蘇省木制品企業出口美國的壓力日益加大。
據統計,2008年江蘇共有710家企業對美出口地板、家具、紙張,出口額約8億美元;今年1至7月出口4億美元,美國已成為江蘇最大的林木產品出口市場。
《雷斯法案》修訂案于去年5月生效,對從事禁止規定行為的將提起訴訟和處罰,第三階段從10月1日開始,范圍是進一步加工或較為復雜的合成物,如木槳、刨花板、纖維板;第四階段從2010年4月1日開始,范圍是高度加工產品,如紙、家具、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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