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保護和社會產品材料結構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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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森林資源的保護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我國的森林,尤其是天然林確實到了非保護不可的地步,已是不爭的事實。從這個角度看,盡可能少用木材,盡可能用其它材料代替木材似乎是當然的選擇。但值得強調的是,考察這個問題還應從另一角度,這就是社會產品材料結構的優化。
所謂社會產品材料結構,指一個社會所用主要材料間的比例關系。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歷史階段,社會產品材料結構可能不同,并且有優劣之分。社會產品材料結構和優化要解決的問題,是社會的主要材料資源的配置和開發問題。國內外專家、學者多次論述過,在鋼鐵、水泥、木材和塑料四大材料中,木材具有獨特的優點:第一、木材是四大材料中唯一的可再生資源,可實現持續開發和供應;第二、木材的開發利用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和能源消耗遠小于其它三種材料,第三、木材產品廢棄后的回收和處理較容易,可以多次再用。因此,在四大材料中應盡量多利用木材。這里提到的資源再生、環境保護、能源消耗和廢棄物回收等都是涉及長遠和全局的問題。以資源再生而論,地球上礦產資源是有限的,據預測,到2070年全球將出現金屬資源的枯竭,2100年將會出現石油、天然氣等石化資源的枯竭。在這種背景下,盡量多地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資源,減少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無疑是戰略上的明智之舉,以不可再生資源代替可再生資源則是一種經濟學所稱的逆向行為。環境保護、能源消耗和廢棄物回收等問題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而突出,也是相似的道理。木材是地球上規模最大、對環境最友好的可再生資源。事實已經證明,哪個國家把這項資源開發利用得好,哪個國家就取得了一個發展和致富的巨大優勢。現在主要發達國家無不擁有發達的林業和木材工業,大量生產木材,大量使用木材。
從社會產品材料結構優化的角度看,我國木材資源開發利用的現狀很不容樂觀。我國年人均木材消耗量只有0.22立方米,而世界平均約0.65立方米,發達國家平均約1.16立方米,發展中國家平均尚有0.47立方米。與先進國家相比,我國木材利用范圍顯著狹小,在一些國民經濟重要部門中,本來可以利用木材的地方卻在大量消耗其它材料,此種情況以建筑業最為突出。先進國家的大量研究和實踐經驗證明,現代木質房屋有節省能源,有利環保,重量輕,舒適,施工簡便等系列優點,不僅小型住宅大量使用木質材料,體育館、圖書館、廠房、倉庫等大型建筑也越來越多地采用木結構。我國木結構建筑和木質住房卻基本上是一個空白,近幾年公共和民用建筑普遍使用的木窗也逐漸被鋁合金窗和塑鋼窗所代替。殊不知,不可再生資源的過量消耗或環境的惡化,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的危害是長期的和難以挽回的。
不難看出,社會產品材料結構的優化,要求我們不僅是要保護森林資源,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而且要擴大木材利用,優化社會產品材料結構。在這樣的背景下,有必要對一系列問題重新加以審視。
1 我國應怎樣發展林業
建國以來,我國林業建設作出了巨大努力,但著眼未來,這種努力還顯然不夠。要從根本上改善生態環境,還需使木材開發利用水平在社會產品材料結構優化的要求上,也進入了世界先進行列。所以,發展林業所需要作出的努力,應該在上述雙重戰略任務的認識上,建立緊迫感和使命感,以最快的速度發展林業。
2 如何看待我國人工林面積的世界之冠
大力發展人工林,是在保護天然林,改善生態環境的同時,增加木材供應的重要途徑。我國的人工林面積已達世界之冠,但是以下幾點是不可忽視的。
第一、我國的人口也為世界之冠,世界人均森林蓄積量為71.8立方米,而我國只有8.6立方米,且生長量甚低,并呈下降趨勢。據報道,我國現有人工林年畝產木材平均不到0.2立方米,而先進地區可達2.0立方米以上。
第二、我國人工林的樹種單調,木材材質不理想。南方大部分為杉木、馬尾松、桉樹;北方大部分為楊樹、落葉松。這些樹種生長較快,但木材材質難以滿足較高檔次利用的要求。現在市場上的優質結構用材和裝飾用材大都是天然林木材。
第三、人工林木材材質改良和技術基礎薄弱。近年來,雖然對人工林主要樹種木材性質及其與林木培育的關系已開始進行研究,但樹種材質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材質改良的主要目標至今尚不完全明確。所以,我國人工林木材材質的改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第四、人工林木材加工技術研究乏力。80年代民來,雖在適應人工林木材材質特性的加工利用技術領域進行過有益的探索,但研究工作分散且缺乏全局考慮,效果不顯著。
從上述各點不難看出,要使人工林強有力地起到支撐天然林保護和推進木材利用的戰略作用,必須在現有基礎上,將人工林培育和加工利用的研究和開發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3 木材的節約與代用問題
在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嚴重的少林國家里,如果在考慮社會產品材料結構的優化,必然的邏輯就是要強調盡可能少用木材或以其它材料代替木材。過去,我國曾長期禁止在建筑中采用木結構,并大力倡導木材的代用。近年來,關于木材獨特優勢的論述和對木材代用的異議間或可見,而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以來,木材代用重新受到關注,甚至被看作節約木材,縮小木材供需缺口的最好辦法。
代用和節約并不是同一概念,如果某種木材產品不能滿足社會需求或是有害于社會和環境,那末,為消除這種需求而少用了木材是一種節約。然而代用卻并不等到于取消需求,而是把需求轉移到別的材料上去,這種轉移是否可取,是否合理,要看是用什么材料來代替木材。如果是以速生人工林木材代替天然林木材,以竹材、農作物秸稈或回收的廢棄木制品或廢紙代替木材,那是值得大力支持和倡導的。如果是以不可再生的、污染和能耗料高的材料,如以鋼、鋁、塑料等來代替可再生的、污染和能耗較低的材料,則有悖于社會產品材料結構的優化,只是權宜之計,應當盡可能避免。所以,籠統地強調木材代用是不可取的。
林業先進國家的經驗證實,這個大目標應是,在充分發揮森林的生態和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大量生產木材,大量使用木材,才能達到生態環境優化和社會產品材料結構優化的統一,這方面已以有過歷史教訓。長期禁止在建筑中采用木結構,不但使性能優越的現代木結構和木質住房成為空白,而且建筑師懂木材和木結構的甚少,搞現代木結構和木質住
責任編輯: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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